关于加强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意见
各二级学院:
加强“三早一晚”工作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,也是公司多年坚持的学生管理工作特色之一。本学期以来,各院执行“三早一晚”工作情况较差,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做好学生早晚自习管理,现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自习时间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执行。
二、所有第一节课有课的学生必须到第一节课上课教室上早自习,愿意在外晨读的学生须在7:50前进入教室。
三、一年级学生必须在指定教室集中上晚自习,其中周日晚自习为班会时间(主要进行周末点到、安全教育),周一到周三晚自习时间为学习时间(主要学习英语、高等数学、预习课程、课外阅读等),周四晚为主题团日活动时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学生自习活动。其他年级参照执行。
四、各年级辅导员、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要加强对早晚自习情况进行督促和考勤,校院二级学生会学习部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,其中院级学生会重点通报各班早自习情况,校级学生会重点通报一年级早晚自习情况。
五、任课教师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,并督促学生干部点名。
学工部(处) 教务处
2013年10月11日